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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出台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纪律底线规定

创建时间:2019-04-04 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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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尽快修复和净化榆林政治生态,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在全面带头落实中省反腐倡廉建设有关制度规定的前提下,针对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和胡志强、辛耀峰等案件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出台全市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纪律底线规定,切实加强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尽快开创榆林全面从严治党新局面。 

 

 

一、严禁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同破坏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作斗争。不准妄议中央大政方针,散布各类政治谣言。不准变通执行中省市决策部署,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准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纠正“空表态”“磨洋工”“走过场”等问题。

二、严禁买官卖官、跑官要官

不准搞权钱交易、权权交易,通过各种渠道输送利益,实现提拔目的。不准跑官要官,找关系、打招呼,向组织摆功劳、比资历,要职务、要待遇。不准封官许愿,点名提拔、裙带提拔和突击提拔。

三、严禁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

不准任人唯亲,做事用人按自己关系亲疏、个人喜好和地域、裙带关系来衡量,搞“近亲繁殖”。不准搞“山头主义”,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不准搞“一言堂”,违规进人、违规调任干部,培植小圈子,把分管领域变成私人领地。

四、严禁对党不忠,欺骗组织

不准篡改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为争取提拔、延长任期提供便利。不准抽取、撤换、添加档案材料,使“飞人飞身份”变换成真。不准通过借调、交流等方式改变干部身份。不伪造、编造任职和评优资料。不准虚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五、严禁利用职权为自己谋利

不准入股参股煤炭、石油等资源开发。不准入股企业或参与经营,与私企老板亲清不分,利用职权为其提供便利和保护。不准参与非法融资集资、插手工程项目、干预企业正常经营,吃拿卡要、设租寻租、借权营生。

六、严禁违规为家属子女谋利

不准利用权力、职务上的便利或通过权力交换的方式,将家属子女和亲戚调动到重要工作单位或实现非正常提拔。不准为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不准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职权和影响谋取利益,领导干部不得视而不见、庇护纵容。

七、严禁有失信或赌博行为

不准有失诚信、借贷不还,自己及家属贷款必须按期偿还。不准出入私人会所、高档娱乐场所,不准参与赌博等与职务、身份不相称的活动。

八、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

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其他服务。不准借婚丧嫁娶、过节庆生敛财。不准收受、赠送或参与经营高档烟酒、药材、茶叶和珠宝玉石、名瓷名画、古玩等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不准收受、赠送有价证券、购物卡、健身卡、名贵土特产等礼品礼金。

以上底线规定,全市领导干部要坚决守好,对标自查,及时纠偏,作好表率,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纪律挺在前面,加强监督检查,对触碰底线的严肃查处问责。

此规定从2019年3月1日起正式执行,在执行中与中省相关规定不一致的,以中省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