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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两级法院全力推进案件“繁简分流” 审判机制改革

创建时间:2017-12-06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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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榆林各类矛盾纠纷凸显。特别是随着立案登记制度改革的深化,榆林市两级法院案件受理数连年上升,从2013年的34294件上升到2016年的90148件。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和“抓中院,带基层,全市法院一盘棋”总体思路,在办案人员基本没有增加的情况下,全体法官、干警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攻坚克难,负重前行,全省近十分之一的法官办结了全省近五分之一的案件。
  但是,办案工作中繁案办不精,简案办不快的问题仍然存在,如何破解这个难题,满足群众的多元化司法需求,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升司法效率,是摆在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面前的重大课题。
 
  坚持问题导向 更新思想观念
   构建多层次“繁简分流”格局
 
  面对“案多人少”的压力和困难,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问题导向,通过改革破解难题,通过创新提升司法服务水平。
  2016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若干意见》。《意见》为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破解难题指明了方向、找到了思路——通过改革要活力,要效率,通过繁简分流来破解司法难题,构建多元化矛盾化解机制和大速裁审判机制,提升工作效率,满足新时期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顺势而谋、借势发力,解放思想、更新思路是做好事情的前提。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先后赴深圳、北京等地法院学习先进做法,找准与榆林法院实际的结合点,最终形成了具有榆林特色的多层次“繁简分流”格局。
  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全市法院一盘棋,遵循司法规律,抓住三个关键环节:强调多元矛盾化解机制,成立诉调对接中心,充分运用诉前和解、诉中调解,形成“大调解”工作格局;成立专业审判团队,建立全案过滤分流,形成“大繁简”工作格局;注重精细管理,强化科技应用,形成类别化速裁机制。三位一体的多层次“繁简分流”格局,以较小的司法成本为审判提速,为法官减负,让群众满意。
 
  强化诉调对接 完善程序衔接
   构建多元矛盾化解机制
 
  诉讼服务重在精细,榆林市两级法院普遍设立了接待大厅、专兼职导诉员、多媒体查询机等,充分保障当事人有序、便捷地参与诉讼活动。化解矛盾在于精准,在严格实行立案登记制的基础上,确立专门的程序分流员,成立专业的诉调对接中心。根据案件类型、争议大小,对所有案件进行过滤导流,导引至不同的矛盾化解通道。诉调对接中心是矛盾化解的第一站,承担着诉前调解、立案调解、诉调对接等职能切换递进作用。诉前调解以人民调解为主、调解法官为辅,对标的不大且适宜调解的部分案件,引导当事人进行诉前调解,委派给熟悉当地风土人情的社会调解力量进行调解。立案调解是在诉前化解的基础上,以调解法官为主、人民调解为辅,对所有可以调解的民商事案件实行调解前置,用较低的司法成本解决群众的矛盾纠纷。对于调解不成、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直接速裁,与立案调解无缝衔接,案情复杂、争议较大的案件则进入繁案精办通道,由专门的合议庭进行审理。
  据介绍,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法院在辖区乡镇设立了19个巡回审判点;神木市人民法院建立了诉调对接室,司法局派四名人民调解员驻院调解;绥德县人民法院义合法庭创新了“庭、站、点、员”工作机制,实现了便民网络全覆盖;米脂县人民法院创新了新“三三制”审判模式;吴堡县人民法院聘请62名群众作为特邀调解员,在法院和各乡镇设立工作室。2016年以来,全市法院通过诉前化解案件1953件,立案调解案件10030件,诉讼调撤案件30047件。这些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大量减少了进入诉讼的案件数量,有效破解了案多人少难题。
 
  组建办案团队 改革分流平台
    构建类别化速裁良性机制
 
  2017年4月,经过层层选拔,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员额法官为中心,按照“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执行长+执行员+书记员+法警”的模式,组建了34个新型审判执行团队。新型审判团队注重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实现均衡办案向专业办案转变,做到了“术业有专攻,繁简有专人”,设立了家事、交通事故、民间借贷、房地产、破产、知识产权等专业审判团队,满足“难案精审”的办案需要。同时,在立案、审判、执行、申诉信访全流程推行繁简分流,刑事案件探索“轻刑快判”,按照刑事被告人是否认罪认罚进行繁简分流;民事案件推行“简案快办”,针对案件类型、争议内容在庭室内部进行二次分流;执行案件探索“简案快执”,依托执行查控系统,以被执行人有无可供执行财产交由不同执行团队执行。
  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各县(区)人民法院都要建立速裁合议庭或者速裁中心,与诉讼服务中心立案调解无缝衔接,实现由随机分案向按类分案转变,确保“简案快审”。院长雷红新专门就全市法院的速裁工作提出了“五个一”工作要求——办案突出一个“快”字,质量体现一个“高”字,方法实现一个“新”字,纪律做到一个“严”字,作风落实一个“廉”字。2017年4月,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了速裁中心,在全院范围内选拔了6名审判经验丰富、办案速度快的年轻法官,按照员额法官+未入额年轻法官+书记员的组合模式,组建了3个审判团队,实现了法官与书记员的1:1配备。
  速裁工作主要有三大特点:一是明确分流标准,实现精准分配。明确七种类型案件纳入简案快审通道,十一种情形不适用速裁。程序分流员以“案由+要素”为基础,根据立案调解的结果,进行繁简分流。速裁中心再以“三审查、三筛查”为基础进行二次审查,最后,由速裁中心负责人对案件进行精准分配,同一当事人、同一类型的案件由同一法官承办,提升庭审效率。建立二审民事案件速裁绿色通道,实现了简案快审提速。二是注重机制创新,提升工作效率。为了解决送达难问题,通过使用语音、短信、彩信、邮寄等送达方式,实现“快、稳、准”高效送达,全力破解送达难。全面落实庭前会议制度,将证据交换、案件争议焦点的提炼置于庭前会议完成。庭审过程采用要素式审判机制,根据庭前会议查明的案件事实、对争议焦点进行要素式审判。三是细化流转程序,畅通流转通道。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建立了书记员“1234循环工作模式”,明确法官与书记员的分工,最大限度让法官与辅助性事务分离。明确审务工作节点管理,严格把控四个审判节点:收案的同时,立即确定开庭时间、确定撰写报告时间、合议时间、出判时间,审判长对于须签发的文书必须随时办理,避免签发流程中的拖。2017年5月以来,全市法院通过速裁的方式审结案件5096件,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速裁中心5月份办结案件125件,6月份办结案件127件,7月份办结案件110件,基本实现每名法官工作日“日结一案”的办案节奏。结案率91.26%,结案周期19日。类别化速裁机制的推行,做到了导入快速、流转高效、衔接顺畅,实现了快送达、快开庭、快合议、快签发、快裁判的工作目标。
 
  严格精细管理 深化科技应用
  保障“分调裁”机制改革深入推进
 
  要建立繁简分流长效工作机制,精细管理是重点。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严格对照最高人民法院新颁发的《繁简分流和调解速裁操作规程》、省法院出台的《繁简分流实施意见》,制定了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推行案件繁简分流,建立简单案件速裁审理机制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先行调解工作的实施办法》《关于简单案件速裁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等制度,为案件繁简分流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
  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创办了《速裁审判工作通报》,对各基层法院、中院各审执部门每个月结案情况进行通报排名,对中院全体审判人员的审判业绩按月通报排名公示,督促干警养成快速均衡结案的良好习惯。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速裁中心创办了《速裁工作简报》,按月通报速裁案件办理类型,总结速裁经验,通过上下互通、信息共享,形成争先创优进位的良好态势。顺应“智慧法院”、人工智能发展趋势,榆林两级法院不断推进信息化与法院工作的深度融合,实现庭审证据信息化展示,深化科技应用,实现“智慧审判”。
  提升审判质效是人民法院的永恒主题。榆林市两级法院将以“分调裁”机制改革为契机,凝心聚力、改革创新、锐意进取,为榆林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优质法律服务。(李海军、李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