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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榆林市委政法委员会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创建时间:2018-05-18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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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委机关主要职责
    1、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的部署,统一全市政法系统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2、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3、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4、检查政法部门执行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情况,研究制定落实党的方针政策、严肃公正文明执法的措施。
    5、支持和监督政法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督促推动大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指导重大疑难、敏感案件的依法处理工作。
    6、组织、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动各项措施落实。
    7、组织推动政法、综治调查研究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8、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市委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
    9、协助纪检监察部门查处全市政法部门领导干部违法犯罪的案件,督促指导有关部门 查处违法违纪的政法干警,参与调查社会反映大、情况复杂的政法干警违法违纪案件。
    10、负责县区政法工作考核、考评。
    11、指导县区党委政法委员会的工作。
    12、承办市委和省委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13、调查研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14、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工作。
    15、了解掌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展情况,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和做法。
    16、协调、推动跨部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事项的解决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法规政策措施的实施工作。
    17、承办省综治委(办)和市委、市政府以及市综治委交代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年度委机关工作任务
    1、通过专题培训、研讨交流等方式,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任务落实到每一个政法单位、每一名政法干警。坚决拥护并深入学习宣传好宪法修改的重点内容和主要考虑,引导、促进全社会坚定宪法自信、增强宪法自觉。认真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按照中省市统一安排,结合全市政法队伍实际,充分发挥市内红色教育资源优势,教育引导党员干警悟初心、守初心、践初心。
    2、进一步贯彻落实三考、三查、两述职、两点评、一鉴定的“3 3 2 2 1”工作方法,制定强有力的保障措施和严格的考核办法,用“33221”工作方法推动全市政法系统十项重点工作落到实处。
    3、认真梳理排查本地区本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扎实开展重大社会稳定风险防控化解专项行动,努力做到发现在早、防范在先、处置在小。对非法阻工、强买强卖、封门堵路、假冒记者敲诈勒索,特别是背后操纵物业、恃强欺压业主、强取豪夺水电费用等破坏榆林营商环境的‘恶行以及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依法从严从快从重打击,服务保障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2 7项重大事项,坚决助力全市打赢“放管服”改革这场硬仗。
    4、全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打赢这场为期三年的攻坚仗,确保进入全省“第一方阵”。 
    5、深入推进政法综治工作助力脱贫攻坚,健全“六项机制”,发挥“六个专班”作用,突出抓好“六项工作”,确保工作落地见效。
    6、加快推进市县两级综治维稳中心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参考学习上海、江苏等地已经形成的经验做法,不断加强基层基础工作。
    7、加快推进全市特殊人群收治中心建设,加强督查,夯实责任,推动各县市区收治中心建设,切实做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和病残吸毒人员应收尽收、应治尽治。组织开展“十个没有’基层平安创建活动”,不断提升平安榆林创建的影响力和带动力。
8、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各项任务,落实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快推动各项自主改革任务。 
    9、认真组织开展全市执法司法规范化大检查,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执法司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等问题。 
    10、进一步完善政法机关领导干部固定联系县市区和基层单位、群众制度,促进领导干部经常蹲点调研或入户走访。建立市、县两级政法机关培树典型的动态机制,将调查研究出成果、典型培育出亮点作为县市区政法工作的一项重要指标。组织人员考察学习借鉴沿海发达城市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亮点工作,以理念转变破解深层次发展难题,在优化榆林发展环境中发挥政法部门应有的作用。
 
    三、委机关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我委无二级预算单位。

    四、委机关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我委人员编制38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参公事业编制20人;实有人员40人,其中行政39人,工勤岗1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6人。

    五、委机关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委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1辆。2018年机关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六、委机关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我委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00.1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七、2018年委机关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我委2017年预算856.03万元,2018年预算943.41万元,较上年增加10%,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增加和人员工资的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我委2017年预算812.77万元,2018年预算900.15万元,较上年增加10%,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增加和人员工资的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我委2017年预算812.77万元,2018年预算900.15万元,较上年增加10%,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增加和人员工资的增加。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我委支出预算为900.15万元,其中行政运行665.39万元,群众团体事务7.76万元,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事务支出227万。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市审计局支出预算为900.1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27.4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4.9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0.74万元,基本建设支出5万元,商品和服务类项目支出222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我委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我委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       “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我委“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分别为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接待费1万元,较上年有所减少,因为公务接待基本由市委接待办统一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万元,较上年无变化;会议费5万、较上年减少,十八大以来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减少不必要的会议;培训费42万元,因为今年工作安排和工作实际要对全市政法系统干部进行专题培训,确需安排外出学习,所以培训费有很大增加。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文字说明,并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予以说明。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我委政府采购预算共1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6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58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中共榆林市委政法委员会   

                                   2018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