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预算说明文本
(一)本部门主要职责 中共榆林市委政法委员会(简称榆林市委政法委),是市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与市委政法委合署办公。市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政法委。市法学会由市委政法委代管。 主要职责是:根据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的部署,统一政法系统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情况,结合实际,研究落实党的方针政策、严肃执法的具体措施;支持和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互相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组织、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加强法学会工作建设;指导县、区政法委员会的工作;办理市委和省委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设立政治部、办公室、调查研究室、执法监督处、督查考评室、工作联络科、综合协调科、综合一科、综合二科、监察室十个科室。 (二)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 1、深化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政法工作的责任感; 2、稳字当头,确保全市经济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3、破坚摧刚,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新; 4、改革创新,为追赶超越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5、严气正性,为追赶超越打造过硬政法队伍; 6、处实效功,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三)部门基本情况 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办、市委维稳办)机关行政编制18名,市法学会事业编制19名(参公管理)。机关内设科室9个。机关现有在职人员42人;离退休人员11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9人。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1、部门预算收支整体情况 2017年市委政法委系统预算收入812.77万元,系统预算支出812.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5.77万,占支出预算的72%,专项业务费227万,占支出预算的28%。 2、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与上年比较增减情况说明 2017年部门“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预算支出34.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8万元;公务接待费用1.8万元;会议费5万元;培训费20万元。“三公”经费预算9.8万元。其中因公支出公务接待、公车运行维护费与上年持平,“三公”经费零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近年来我委能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规范支出行为,大力压减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