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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枫桥法庭”建设 ——裴家湾“线上法庭”实现“零距离”成功调解一起民事案件

创建时间:2021-09-24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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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裴家湾法庭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以来,利用“线上法庭”建设为契机,通过微信平台、电话服务、“在线法院”网上调解平台等立体便民服务模式。探索“智慧司法”新途径,搭建跨行业、跨区域、跨部门互联互通的综合服务平台,整合农村公共服务法律平台、人民调解远程视频云平台等信息化资源,为群众开启了“指尖上的法律服务”模式,结合辖区民生特点打造了具有新时代人民法庭特色的“线上法庭”,切实解决当事人的诉求,提高了群众满意度。

 

 

近日,裴家湾法庭受理了薛某某诉王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被告系同村村民。2016年,王某某之父向薛某某之父借款2万元。后王某某之父去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便将该借款转在本案原、被告名下,并于2019年2月5日由王某某向薛某某重新出具了借据。借款后,偿还利息2000元。后经多次催要无果,无奈薛某某以一纸诉状将王某某诉至法院,要求尽快偿还本息。法庭立案后,及时联系当事人进行了送达确定开庭时间,开庭当日王某某未到庭,本着保障当事人权益的角度出发,庭后案件主审人姜彩霞庭长及时联系王某某,得知因受疫情影响被居家隔离在西安,无法到庭,并在微信中表示请法庭能给其调解处理,随即主审人联系薛某某转达王某某的调解意愿,经过耐心的说理讲法,薛某某当即表示也同意调解。当天,主审人征得王某某同意,并通过微信平台与王某某进行了调解工作,最终双方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在主审人将调解结果告知薛某某时,薛某某称对结果很满意,王某某也连声道谢。通过“线上法庭”成功化解了纠纷,也很好的维护邻里关系。

 

 

本案的调解,赢得了双方当事人的好评,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裴家湾法庭将持续发力,加强对云平台的运用和推广,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方式,坚持打造“指尖上的法律服务”,实现法律服务群众“零距离”,真正打通公共法律服务的“最后一公里”,切实把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工作做细做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