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平安建设    【民法典在身边】楼上扔个饮料瓶能咋地?(榆林话版)

【民法典在身边】楼上扔个饮料瓶能咋地?(榆林话版)

创建时间:2021-05-11 17:57
浏览量:0

一男子将空饮料瓶随手抛到楼下

差点砸到路人

法官现身说法

↓↓↓

▲抛物男饰演者  榆林中院民三庭法官助理郝秉磊

▲路人饰演者  榆林中院装备处书记员刘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明确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害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